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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的本質、法則 以及與靈氣療癒的關係

· 實作疑難,心得體驗


一直以來,Dr. Lin都很常被問及有關「業」的議題,例如:
「施作靈氣是否會承擔他人的業力?」
「以靈氣療癒精神層面是否會消除他人的因果?」
等等。

只是之前都認為這此議題較深,不易三言兩語詮釋清楚,故多半隨緣作部份說明。
為了完整回應關於「業」、「業力」靈氣療癒的相關問題,今特撰此文詳細解說,希望能釐清靈氣同修們的困惑,也讓大家無後顧之憂,安心施作靈氣。

以下我們將從「業」的定義和本質開始介紹,並且漸進地解說關於業的諸多法則,在說明了足夠多的知識點後,也會逐一為大家的常見疑問作清晰的解說。

首先,「業」這一詞已無分中西在全世界被廣泛使用,然而不同的傳承或法門經常對此各抒已見,實際的意涵各有差別。如果要討論「業」的議題,最好的辦法是回到它的起點,也就是數千年的古印度文明。在古印度有諸多修行的派別提到「業」的概念,例如佛教、耆那教、古典的瑜伽學派等等。

本文所論點主要取自佛教中較為原始的南傳上座部佛教和其傳承的巴利語文(Pali)的經典及文獻。這些典籍有非常古老的口頌和(其後的)文字傳承,可驗証性高。另外這些原始經典對於業的見解和瑜伽學派的瑜伽經、耆那教經典等等,還有著相當的共通性,能代表古印度對於「業」的普遍觀念。只是經典高深,個人理解或有侷限,望同好多多見諒。

(註:各學派對於是否有「業」這回事,以及「業」的性質,看法大致相近,但是對於業力是否可以抵消或扭轉,及以實務上要怎麼做等等的層面,見解上則有一些不同。 )
 
首先,正本清源,我們先來認識業是什麼?
(梵音 Karma) ,最原始的意義指的是“造作“ 、”作為“。
身口意的造作 會產生某種潛在的勢能(即一般人所認知的業力) 。

這種勢能有品質的分別,可簡單地分為不善。
而善或不善的區分準則在於是否有利於自他的身心

善(有利於自他身心)的造作,其正面的勢能會在未來產生善的結果 (果)。

不善(不利於自他身心)的造作,其負面勢能會在未來產生不善的結果 (果)。

理解了業的本質之後,還需要理解和業相關的數個法則,這些都是古典文獻所明確記載的。
第一,根據絕大多數古印度論及「業」的經典,業完全是屬於造作者個人的,甚至經常被形容為「如影隨形」、「我們是所造業的繼承者」、「自業自得」等等。

因此,了解過後,我們完全不用擔心為他人施作靈氣是否會承擔他人業力,絕無此事。
然而在各種現今五花八門的能量治療方法中,有一些療法確實會容易被對方的能量或病氣所影響,但是這種現象,並非承擔他人業力。因為真正的業力是屬於個人的,是不可能也不會由他人去分擔的,請務必清楚區分。(註:直傳靈氣的傳承則幾乎不會被他人病氣影響。)

第二,因、緣、果的法則。
意即「業」從造作之後至實際結果產生,這之間的相互關係。

由身口意的造作/業 作為起因(cause)在一段或短或長的時間中若積聚了足夠多的相關條件作為助緣(conditon),便有可能形成最終的結果(effect)

正是因為這個法則,即使一個人造作了不善(不利於自他身心)的因,其不善的果(不利於自己身心的結果)並不會馬上出現的,因為還需助緣和時間。相反的,若造作了善的因,其善果也經常不會馬上出現。 甚至於有時這個累積助緣直至產生結果所需的「時間」是超過「一生」的長度的。這時就會形成所謂的「若問前世因,今生受者是;若問來世果,今所做者是。」

也因為這種時間差,導致有時造作了善業,但隨後遭遇的並不是好事;而有時造作了不善業,不久卻有好事發生。而實際上這些現象彼此之間,只是時序相近,並非因果關係。
然而一般人無法洞見諸多現象背後時序跳躍的因緣,都只是以時間順序簡化斷定。正因如此,一般人很難理解業的運作,也經常會以「造作善或不善並沒有立即的結果,甚至觀察到相反結果」來否定業、業力、因果的存在。
不過這本來就是個人的認知和選擇,靈氣療法的本身並未談及這些理論,故相信與否取決於個人。

第三,造作的業力,一旦造作了,在還沒有產生結果前是不會被消除的。因為那只是一種潛在的勢能,沒有任何實質。

第四,善業與不善業,屬性相異、各自獨立,不會互相抵消。(註:可參考 鹽喻經。)

由第三和第四法則得知,一旦造作了不善的業力,就是會有「在未來引生不善結果」的潛在可能,沒有辦法提前消除 也不會跟善業相抵消。

那麼我們能怎麼辦或者應該如何應對呢?主要有以下兩大技巧:

技巧1. 滅緣。改變環境、心念等等,不讓不善業的結果生成。(使其一直沒有適合的助緣或條件,就不會產生最終結果。)

技巧2. 為善。多多造作善業,若有足夠多的善業和善果支持,就有可能將不善業的負面結果稀釋掉或減低其衝擊,如此便得能渡過去,甚至好轉、反轉。例如,想要成就一番事業,可能起初遇到了許多挫折或打擊,但若得貴人相助或遇到良好機緣,仍有可能成功。 (註:可參考:鹽喻經)


所以 追根就底,其實並沒有“消業“或“消業障“ 這種事情。真正屬於一個人的業力是無法被直接消除(Cancel or Delete)的只是1.或2.的效果,在現實中看起來 會很像是 “消除“ 了不善的業力罷了。 (但嚴謹地來說 並非如此!)

由上段的解釋得知,業力本來就不能被直接消除。為他人做靈氣當然 不會也不是 在消除對方的業力。使用靈氣療法來改善一個人的負面心理模式,而後這個人的身心乃至生活獲得了改善,那麼這大概可以算作是上面的1. 去除負面的助緣 或 2.他曾經的善業成熟使其能獲得靈氣的正面幫助 。而這些都不是在消除對方的因果,也沒有直接消除對方的某種不善業。

所以,再幫大家總結一下,自業自得,自己的業力自己擔,這是業的最基本法則,所以「承擔他人業力」是不可能的,根本不存在。另外為他人施作靈氣也不是在清除對方的業力或因果。

「對他人施作某種療法後,被對方的能量或病氣影響到,產生身心的不適」 這種事是有的,甚至並不少見。但這和「業」或「業力」完全無關,也不是承擔了對方的業力

至於,做了什麼會導致治療時和對方能量產生共振,要怎麼做才不會被病氣影響 等等。這些與業力無關的議題。Dr.Lin 將在後續文章中討論。


撰文:Dr. James Lin

直傳靈氣研究會 師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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